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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雷接地规范(防雷接地规范15d503)

3年前 (2023-01-04)行业新闻95

本文目录一览:

建筑安装工程避雷接地系统三类防雷在规范中是否明确多少米以上设均压环,且多少米设一圈

6米一圈,超过60m以上的上部距顶部的20%部分设置均压环,并且对突出物做相对应的防直击雷措施。《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有明确规定,2类防雷接地是45米开始做。1类防雷接地是30米开始做。

根据GB/T21714.3-2015/IEC62305-3:2010《雷电防护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E.6.2.1条,对高于30m的建筑物,在20m及以上每隔20m进行等电位连接”。

扩展资料

在建筑物上部如果不设置防雷等电位连接,则引下线和金属物或线路之间需要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否则可能发生火花放电(即闪络)。根据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4.3.8条1款(式4.3.8)和第4.4.7条1款(式4.4.7);

各类防雷建筑物中的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间隔距离和引下线计算点到等电位连接点之间的距离成正比。因此,有必要在建筑物竖向多设置横向的防雷等电位连接环(即均压环),以降低引下线对金属物或线路发生火花放电的几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避雷器均压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接地系统

防雷接地设计规范gb50057

4.2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2.4 中的第 2 条:

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 12 m。

4.3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3.3 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 2 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 18 m。

至于你提到的第一类防雷中的18到24米,应该来自于 4.2.2 条中的: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m~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现场浇灌或用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网的交叉点应绑扎或焊接,并应每隔18m~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这两句话,一个是针对金属屋面,一个是针对钢筋混凝土屋面中的钢筋网。属于比较特殊的类型,在这一条的条文说明里也提到:「本款还规定了不同类型屋面的处理。」

不过确实,在阅读规范时,你会发现针对一类防雷和二类防雷的措施,并不是那么对应,比如关于引下线间距的问题,二类防雷是强条,用的是「不应」,一类防雷反而不是强条,用的是「不宜」。

这个主要是要看一类防雷和二类防雷的分类,因为即使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国家级的会堂、体育馆,都被划分为二类防雷。而一类防雷,主要围绕的是可能引起爆炸的建筑物。所以应该说没有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一类防雷,能够划分为一类防雷的,基本都是工业建筑。建筑物的类型不同,也就造成了对应的要求不同。

而一类防雷建筑,在 4.2.1 条规定:「应装设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或网。」

只有在难以装设独立的外部防雷装置时,才可以装设屋顶敷设接闪带。

所以,第一类防雷建筑的防雷措施和我们平时做的二三类防雷建筑的防雷措施并不相同,在设计时,要格外关注。

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电阻要求分别是多少

一、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10欧姆,三类建筑物要求≤30欧姆。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

扩展资料:

建筑物避雷方法:

装在建筑物的最高处,必须露在建筑物外面,可以是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或避雷网,也有将几种形式结合起来使用的。

1、避雷针。

1750年美国富兰克林发明,是至今仍广泛应用的接闪装置。用镀锌圆钢或镀锌钢管制成的尖形金属杆,竖立在建筑物的最高点,它保护的范围是以针顶点向下作与针成45°夹角的正圆锥体的空间。如需扩大保护的范围,可以用两支或更多支的避雷针联合起来使用。

2、避雷线。

用悬挂在空中的接地导线作接闪装置。它主要用来保护线路,其保护范围可用模拟实验或根据经验确定。

3、避雷带和避雷网。

用覆盖在建筑物高耸部分、屋顶或其边缘的金属带或金属网格作为接闪装置。超过20~30米高度的建筑物容易受到雷电的侧击和斜击,采用避雷带或避雷网效果较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防雷装置

防雷接地的做法?

基础防雷接地做法:

1、防雷接地的焊接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应符合国家规定。如使用圆钢,那么圆钢与圆钢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圆钢直径的6倍。

2、使用扁钢,就要将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不应小于其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3、在接地装置的建构中,需要利用建筑物基础圈梁内(外围)对角的二根主钢筋焊接成环网(主筋小于12的须采用4根主筋),引下线与环网焊成一体。

4、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处焊缝应饱满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夹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敲净后,做防腐处理。

5、基础接地工程完工后,在各接地极引出线处作接地电阻测试,要求接地电阻R必须1欧姆。

6、防雷接地在接地体上的接地点与其他接地在接地体上的接地点的距离应大于10m。

7、避雷针的设置规律一般是:最高点与突出点,如屋脊、檐角、平屋面女儿墙角。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三级有哪些要求

防直击雷宜在建筑物屋角、屋檐、女儿墙或屋脊上装设避雷带或避雷针(见附录D.3),当采用避雷带保护时,应在屋面上装设不大于20m×20m的网格。采用避雷针保护时,被保护的建筑物及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防直击雷装置的引下线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但应符合本章第12.8.6条的要求。

防直击雷装置引下线的数量和间距规定如下:

为防雷装置专设引下线时,其引下线的数量不宜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25m。

当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时,其引下线的数量不做具体规定,间距不应大于25m。建筑物外廓易受雷击的几个角上的柱子钢筋宜被利用。

构筑物的防直击雷装置引下线一般可为一根,但其高度超过40m时,应在相对称的位置上装设两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构筑物中的钢筋,当符合本章第12.8.6条的要求时,可作为引下线。

防直击雷装置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其接地装置宜和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及不共用的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相连。

在共用接地装置并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当符合本章第12.9.8条的要求时,应利用基础和圈梁作为环形接地体。

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如电缆转换为架空线,则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对低压架空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当多回路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避雷器或其他形式的过电压保护器,但绝缘子铁脚仍应接到接地装置上。

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

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带或避雷针的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距周围架空线及架空管道的空气距离应满足公式12.4.5-1或12.4.5-2的要求,距周围地下各种金属管道及其他各种接地装置的距离应满足公式12.3.6-4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m。如达不到时,应将各种接地连在一起。

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道及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应在进出处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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