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防雷接地规范(建筑防雷与接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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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防雷标准是多少
防直击雷宜在建筑物屋角、屋檐、女儿墙或屋脊上装设避雷带或避雷针,当采用避雷带保护时,应在屋面上装设不大于20m×20m的网格。采用避雷针保护时,被保护的建筑物及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防直击雷装置的引下线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但应符合本章第12.8.6条的要求。
防直击雷装置引下线的数量和间距规定如下:
为防雷装置专设引下线时,其引下线的数量不宜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25m。
当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时,其引下线的数量不做具体规定,间距不应大于25m。建筑物外廓易受雷击的几个角上的柱子钢筋宜被利用。
构筑物的防直击雷装置引下线一般可为一根,但其高度超过40m时,应在相对称的位置上装设两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构筑物中的钢筋,当符合本章第12.8.6条的要求时,可作为引下线。
防直击雷装置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其接地装置宜和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及不共用的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相连。
在共用接地装置并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当符合本章第12.9.8条的要求时,应利用基础和圈梁作为环形接地体。
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如电缆转换为架空线,则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对低压架空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当多回路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避雷器或其他形式的过电压保护器,但绝缘子铁脚仍应接到接地装置上。
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
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带或避雷针的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距周围架空线及架空管道的空气距离应满足公式12.4.5-1或12.4.5-2的要求,距周围地下各种金属管道及其他各种接地装置的距离应满足公式12.3.6-4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m。如达不到时,应将各种接地连在一起。
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道及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应在进出处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接。

建筑接地怎么做?
1、民用建筑宜优先利用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接地网,当不具备条件时,宜采用圆钢、钢管、角钢或扁钢等金属体作人工接地极。
2、垂直埋设的接地极,宜采用圆钢、钢管、角钢等。水平埋设的接地极宜采用扁钢、圆钢等。人工接地极的最小尺寸应符合本规范表12.5.1的规定。
3、接地极及其连接导体应热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还应适当加大其截面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4、垂直接地体的长宜为2.5m。垂直接地极间的距离及水平接地极间的距离宜为5m,当受场所限制时可减小。
5、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接地极应远离由于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
6、当防雷装置引下线大于或等于两根时,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均应满足对该建筑物所规定的防直击雷冲击接地电阻值。
防雷接地的标准规范
一、防雷接地国家标准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二、 相关标准具体要求
本工程为监控系统雷电防护,包含立杆直击雷防护和监控系统电源系统防护。
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其间距以及人工水平接地体的长度宜为5m,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
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并宜敷设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其距墙或基础不宜小于1m,接地体宜远离由于烧窑、烟道等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
直击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电源及信号电涌保护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直击雷专设接地装置与电涌保护器接地分开,避免地电位反击,接地体在地下间距宜为3m。
拓展资料
本工程接地系统分为直击雷接地及电涌保护器接地,采用Φ20×1500镀铜钢棒两支串接作为一组垂直接地体,直击雷接地采用3组垂直接地体,电涌保护器接地采用3组垂直接地体,接地体间距宜为5m,地方受限时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3m,水平接地体采用95mm2镀铜钢绞线。
直击雷接地与电涌保护器接地应尽量远离不同类型接地引入点间距不小于3m。接地装置连接方式为焊接并做好防腐处理。监控系统接地引入线采用BVR16mm2多股铜芯线从立杆内部引入,在防水盒内设置接地排或接地端子,各系统接地就近接入该接地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