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防雷接地(第二类防雷接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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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防雷等级划分有哪几类?划分依据是什么?
建筑物防雷等级划分依据是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划分的,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扩展资料:
1、防雷资质:防雷资质全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源于2005年1月28日中国气象局第10号令《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资质分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两类,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2、防雷:交流电源防雷模块适用于配电室、配电柜、开关柜、交直流配电屏、通信、电子、电力、网络、能源、铁路、公路等系统的电源保护;建筑物内有室外输入的配电箱、建筑物层配电箱;用于低压( 220/380VAC)工业电网和民用电网;·信号防雷器用于线路侵入的过电压保护;避雷针用于直击雷防护; 在电力系统中, 主要用于自动化机房、变电站主控制室电源屏内三相电源输 入或输出端。
参考资料:防雷资质百度百科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有什么规定?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专设是专设引下线就是用扁钢、圆钢等设置的明敷引下线,仅作防直击雷的引下用的意思。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的规定:
4.4.3
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25m。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
宜使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25m。
4.4.4
防雷装置的接地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并应与引入的金属管线做等电位连接。外部防雷装置的专设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4.4.5
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允许不保护时,宜利用屋顶钢筋网作为接闪器,以及当这些建筑物为多层建筑且周围除保安人员巡逻外通常无人停留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并应符合本章第4.3.5条2、3、6款和下列的规定:
1
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深,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按下式计算。
2
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土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应按表4.4.5
的规定确定。
防雷接地的防雷分类
防雷接地的防雷分类:
第一类:制造、储存火工品等,因火花引起爆炸,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具有0区或20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
第二类:国家重点文物单位;国家级建筑及大型建筑;国家特级及甲级大型体育馆;制造、储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1区或21爆炸危险场所,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具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制封闭气罐。
第三类:除开一、二类为第三类。
简介:
防雷接地分为两个概念,一是防雷,防止因雷击而造成损害;二是静电接地,防止静电产生危害。
一、工厂防雷分为整体结构防雷,就是主厂房防雷,主要基础打接地极、接地带,形成一个接地网,接地电阻小于10欧。再与主厂房的钢筋或钢构的主体连接。水泥混凝土屋顶接避雷带或避雷针,墙外地面还得留有接地测试点,钢构应用镀锌扁铁作直接引到屋顶。
二、供电系统接地分为保护接地和工作点接地,保护接地是带电设备外壳接地。工作点接地指零线接地,接地网做法与避雷接地方式一样,接地电阻小于4欧。如达不到要求,则应加接地极,条件不好的,应加电解物及(或)更换土壤。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在配电室独立引出,系统可并为一个。工作方式,如地线和零线分开,也可合为一引到用电系统(或设备)。接地系统须重复接地。也有独立分开的方式,TN-C系统。零地不能再合为一。
三、仪器仪表接地系统。该系统接地电阻小于1欧。不能与防雷接地连接。
四、防静电接地,如油管等,每隔(弯头)35米就得有一处可靠接地(可系统也可独立),电阻小于30欧。

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电阻要求分别是多少
一、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10欧姆,三类建筑物要求≤30欧姆。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
扩展资料:
建筑物避雷方法:
装在建筑物的最高处,必须露在建筑物外面,可以是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或避雷网,也有将几种形式结合起来使用的。
1、避雷针。
1750年美国富兰克林发明,是至今仍广泛应用的接闪装置。用镀锌圆钢或镀锌钢管制成的尖形金属杆,竖立在建筑物的最高点,它保护的范围是以针顶点向下作与针成45°夹角的正圆锥体的空间。如需扩大保护的范围,可以用两支或更多支的避雷针联合起来使用。
2、避雷线。
用悬挂在空中的接地导线作接闪装置。它主要用来保护线路,其保护范围可用模拟实验或根据经验确定。
3、避雷带和避雷网。
用覆盖在建筑物高耸部分、屋顶或其边缘的金属带或金属网格作为接闪装置。超过20~30米高度的建筑物容易受到雷电的侧击和斜击,采用避雷带或避雷网效果较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防雷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