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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区防雷接地方案(钢油罐必须做防雷接地)

3年前 (2022-12-30)行业新闻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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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防雷接地系统怎么做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 15599-954.1.1

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防直击雷设

备,如避雷针或半导体消雷器等。其中单支避雷针保护范围的确定参见附录A,其它情

况下保护范围的确定详见GB50057附录四。半导体消雷器保护范围的确定参见附录B。

4.1.2 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按GBJ74第

11.2.2条规定,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但在多雷区(注),当油罐顶板厚度大

于、等于4mm时,仍可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注:多雷区通常指年雷暴日大于40天的地区,参见附录C。

4.13 金属油罐必须作环型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其间弧形距离不应

大于30m。接地体距罐壁的距离应大于3m,当罐顶装有避雷针或利用罐体作接闪器时,

每一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1.4 浮顶金属油罐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但必须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

软铜绞线将浮船与罐体作电气连接。其连接点不应小于两处,连接点沿油罐周长的间

距不应大于30m。浮顶油罐的密封结构,宜采用耐油导静电材料制品。

4.1.5 金属油罐的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人孔、透光孔等金属附件必须保持等

电位连接。

4.2 非金属油罐

4.2.1 贮存易燃、可燃油器的非金属油罐应装设独立避雷针(网)或半导体消雷器

等防直击雷设备。

4.2.2 独立避雷针与被保护物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并应有独立的接地电阻,

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小于10Ω。

4.2.3 避雷网应用直径不小于8mm的圆钢或截面不小于24×4mm的扁钢制成,网格

不宜大于6×6m;避雷网引下线不得少于2根,并沿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得

大于18m,接地点不得少于两处。

4.2.4 非金属油罐必须装设阻火器和呼吸阀。油罐的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人

孔、透光孔、法兰等金属附件必须严密并作接地。它们必须在防直击雷装置的保护范

围内。

这是国家标准,设计依据就是这个,具体地要怎么做还是要看现场

加油站防雷接地问题

加油站的防雷接地要求比较高,防雷接地施工要求比较严格,所以在加油站的防雷接地中,选择放热焊粉和电解离子接地极的时候一定要选择高品质的接地品牌耗材,因为加油站这类地方,汽油易挥发,稍微的一点静电就有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所以这类地方禁止打电话,加油站更要做好全面的防雷接地,并且这类地方防雷接地有严格的施工规范要求。具体防雷接地需要做好以下这些点:

1、油罐进行防雷接地,且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2、当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当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地上油品管道始、末端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4、埋地油罐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5、当加油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6、加油站的信息系统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接地。

7、加油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8、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安装与设备耐

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9、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10、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11、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采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12、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13、防雷防静电装置经检测合格,并处于检测合格有效期内。

埋地油罐怎么作防雷接地

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2章、防雷的要求:金属油罐必须作环形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其间弧形距离不宜>30m,接地体距罐壁应不小于3m。钢油罐顶板厚度<4mm时,应装防直击雷设施,当顶板厚度≥4mm,可不装防直击雷设施。但对于位于多雷区(年平均雷暴日数多于40天)的油罐和铝顶油罐,应安装独立避雷针做防直击雷设施。独立避雷针与被保护油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保护范围应高于呼吸阀2m以上。 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防雷设施和GB 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2章、防雷的要求:油罐区的防雷类别应设定为一类,用滚球法计算常规油罐区的保护范围,当滚球半径R=30m时,两支对角线分布的等高避雷针的高度一般为9.5m,其导流面积应大于100mm2 ,根据安装需要可进行焊接或螺栓紧固在避雷针铁塔顶部。 站区的避雷针和避雷带可用建筑物内的钢筋作引下线,将屋面避雷带按标准要求分别接在四个角上,将避雷带与建筑混凝土内的钢筋相连。油罐区的避雷针可用铁塔作引下线,因铁塔已良好接地,所以只需在安装避雷针时保证避雷针与铁塔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并做防腐处理即可. 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防雷设施和GB 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2章、防雷的要求:加油站的接地应采用统一接地的接地形式,并在各处做等电位连接,既油罐的罐体及罐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电力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装于钢油罐上的信息系统的配线电缆外皮,加油机地脚螺钉等均应与接地系统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其统一接地电阻要求≤4Ω。 考虑到地网使用的长期性和耐腐蚀性,建议使用非金属接地模块制作地网。地网布置依据地形进行设计。水平接地体使用40×4mm镀锌扁钢,埋深0.6米;垂直接地体使用L50×50×5×2000mm镀锌角钢;垂直接地体间使用非金属接地模块。地网引出地网测试极到地面上,以便以后检测地网情况。铁塔的应通过四个脚与地网相连,机房和变电房的基础内的钢筋应在四角处与地网相连。

油罐怎么做接地?

1、油罐接地

与主接地网不少于两点连接。

2、防雷接地

在油罐区设置独立避雷针,把油罐顶部保护起来。

有没有油罐区的罐体的防雷接地解决方案

石油库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il depot

GB 50074-2002

14.2 防雷

14.2.1 钢油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14.2.2 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14.2.3 储存易燃油品的油罐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有阻火器的地上卧式油罐的壁厚和地上固定顶钢油罐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不应装设避雷针。铝顶油罐和顶板厚度小于4mm的钢油罐,应装设避雷针(网)。避雷针(网)应保护整个油罐。

2 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2根导线做电气连接。浮顶油罐连接导线应选用横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复绞线。对于内浮顶油罐,钢质浮盘油罐连接导线应选用横截面不小于16mm2的软铜复绞线;铝质浮盘油罐连接导线应选用直径不小于1.8mm的不锈钢钢丝绳。

3 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室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14.2.4 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线),但必须做防雷接地。

14.2.5 装于地上钢油罐上的信息系统的配线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电缆穿钢管配线时,其钢管上下2处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14.2.6 石油库内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需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保护(电涌保护)器。

14.2.7 石油库内的信息系统配线电缆,宜采用铠装屏蔽电缆,且宜直接埋地敷设。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及在进入建筑物处应接地。当电缆采用穿钢管敷设时,钢管两端及在进入建筑物处应接地。建筑物内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与防感应雷接地应共用一个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按其中的最小值确定。

14.2.8 油罐上安装的信息系统装置,其金属的外壳应与油罐体做电气连接。

14.2.9 石油库的信息系统接地,宜就近与接地汇流排连接。

14.2.10 储存易燃油品的人工洞石油库,应采取下列防止高电位引入的措施:

1 进出洞内的金属管道从洞口算起,当其洞外埋地长度超过2m( ρ为埋地电缆或金属管道处的土壤电阻率Ω·m)且不小于15m时,应在进入洞口处做1处接地。在其洞外部分不埋地或埋地长度不足2m时,除在进入洞口处做1处接地外,还应在洞外做2处接地,接地点间距不应大于5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

2 电力和信息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引入洞内。洞口电缆的外皮应与洞内的油罐、输油管道的接地装置相连。若由架空线路转换为电缆埋地引入洞内时,从洞口算起,当其洞外埋地长度超过2m时,电缆金属外皮应在进入处做接地。当埋地长度不足2m时,电缆金属外皮除在进入洞口处做接地外,还应在洞外做2处接地,接地点间距不应大于5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20Ω。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过电压保护器、电缆外皮和瓷瓶铁脚,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3 人工洞石油库油罐的金属通气管和金属通风管的露出洞外部分,应装设独立避雷针。爆炸危险1区应在避雷针的保护范围以内。避雷针的尖端应设在爆炸危险2区之外。

14.2.11 易燃油品泵房(棚)的防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油泵房(棚)应采用避雷带(网)。避雷带(网)的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网格不应大于10m×10m或12m×8m。

2 进出油泵房(棚)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或架空电缆金属槽,在泵房(棚)外侧应做1处接地,接地装置应与保护接地装置及防感应雷接地装置合用。

14.2.12 可燃油品泵房(棚)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平均雷暴日大于40d/a的地区,油泵房(棚)宜装设避雷带(网)防直击雷。避雷带(网)的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其间距不应大于18m。

2 进出油泵房(棚)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或架空电缆金属槽,在泵房(棚)外侧应做1处接地,接地装置宜与保护接地装置及防感应雷接地装置合用。

14.2.13 装卸易燃油品的鹤管和油品装卸栈桥(站台)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露天装卸油作业的,可不装设避雷针(带)。

2 在棚内进行装卸油作业的,应装设避雷针(带)。避雷针(带)的保护范围应为爆炸危险1区。

3 进入油品装卸区的输油(油气)管道在进入点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

14.2.14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输油(油气)管道,应采取下列防雷措施:

1 输油(油气)管道的法兰连接处应跨接。当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2 平行敷设于地上或管沟的金属管道,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管道交叉点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点应用金属线跨接。

14.2.15 石油库生产区的建筑物内400V/230V供配电系统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建筑物内总配电盘(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

2 建筑物的防雷区,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划分。工艺管道、配电线路的金属外壳(保护层或屏蔽层),在各防雷区的界面处应做等电位连接。在各被保护的设备处,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14.2.16 避雷针(网、带)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本工厂专业生产各种防雷接地材料,避雷针,咨询请看本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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